我想请教,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请告诉我有关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十分感谢!
更新时间:2004-11-28 16:53:21
问题描述:
我是一公司会计,去年2月我公司向信用社贷款5万元,期限6个月,逾期后,未予偿还,去年年底,信用社要我用个人的名义向信用社贷款4000元用于偿还我公司所欠信用社去年的利息。这笔利息已经列入我公司帐户。现信用社要起诉我个人,要我承担这4000元的还款责任,理由是我个人的名义办的贷款手续。我想请教各位老大,请告诉我有关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我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十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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