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买房要预防开发商进行哪些商品房面积欺诈
1. 增加每套住宅应分摊的公用面积,将不应计入每套销售面积的部分计入销售面积。
2. 以建筑面积计价,承诺一个较高的使用系数但又不把使用系数写入
合同,在实际交付时,使用系数大打折扣。
3. 以使用面积计价时,混淆建筑面积与使用面积的区别,扩大使用面积的概念。
4. 利用购房者无法确切测量、无法确知整栋楼建筑面积的弱点,故意小幅度夸大使用面积和建筑面积,在有关部门实地测量后,因差额较小,不再重新结算差价。
### 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要求赔偿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购房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如果合同中有约定面积不符的处理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2.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进行处理:
-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如果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根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如果开发商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
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因此,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