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述事情的过程,自事件发生到手术结束,我本人已经花费了人民币1000元,公司代垫付2500元。我希望能在此咨询的几个问题是:直到将来伤者康复出院,我是否一定要全额承担所有的医疗费用?公司是否需要承
更新时间:2004-12-04 16:00:31
问题描述:
11月23日晚上17点30分下班的时候,本人与另一位同事(女性)在下班路上开玩笑,欲跳上她的自行车后坐,当时车速很慢,对方可能没有抓牢车把手,不慎双双从摔倒在地上,对方当即出现小腹阵痛,并一直呕吐。见此情况,我立即打车带她去最近的医院进行检查。(当时我认为在通常情况下,自行车跌倒应该不会伤的太重。) 在做了CT和B超检查后,院方只能初步判断腹部有积水,可能是腹腔某个部位出问题,但没有明确肯定是哪个部位。 后来,在联系到伤者家属及我单位领导后不久,都到医院。院方认为应立即对伤者动手术,经伤者家属签字同意后,于晚上21点整对伤者实行手术。 在手术进行了一个小时后,院方终于查明,伤者之所以出现一些身理反应,是由于伤者自身一直以来就存在健康隐患---即卵巢囊肿(好像医生称之为巧克力囊肿),而且这个囊肿壁已经很薄了。如果现在不出现这个突发事件,以后同样也是要做手术的。只是刚巧在伤者跌倒的时候被车把手撞破了。后来院方经伤者家属同意切除这个有囊肿的卵巢(另一个卵巢经院方诊断为正常)。手术持续到零晨12点左右。当时伤者家属及我单位领导等多人均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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