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可不可以从法律上要求邮电局赔偿我的手机?
更新时间:2004-11-25 16:53:15
问题描述:
我于2004年11月1号在当地邮电局用特快专递邮寄了一部手机,由于不知情没填物品保价(在问里面员工时告知可以不填),一个星期后所寄物品还没到目的地,我去查,工作人员告诉我物品不知道去哪了,查不到,要我等等。事后,我打过很多次电话去询问,他们都一直不给我一个明确的交待,只是说有可能丢失了,直到现在还是音讯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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