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过解决途径似乎只能通过民事诉讼解决。那么我是告他本人,还是他的出租车公司?我都可以申请哪些人身损害赔偿?我还可以继续到医院检查吗?(因为当时只做了一项检查),提交诉讼后,如果他辞职或者逃逸了会怎么
更新时间:2004-11-23 22:25:05
问题描述:
我在自行车道骑车正常行使,左侧一出租车未打灯突然向右起步,将我撞出,摔倒时车把抵到胸口造成几分钟晕眩,面部多处擦伤。交通警处理时开具简易程序处理决定书,因我不同意当场调解(他只给我100元),交通警在决定书上认定由司机承担100%的责任。之后,我因为心善并且急于去医院,见司机只忙于打电话,就自己去了医院。告诉司机出来给他电话。但是等出来给他电话却挂机。之后几天,不是挂机就是关机。出租车公司也拒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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