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问:一:水管处是否负有责任,如果有要找哪个部门?二:如果要赔偿,应当赔多少?三:如果要起诉我们应当如何收集证据或注意那些事项?四:如
更新时间:2004-11-20 20:55:13
问题描述:
本人的父亲于2004年11月12日到水库钓鱼时不幸触电身亡,享年53岁,家有两个上大学的孩子,一个没有经济来源的妻子。根据当时现场人员的描述,我父亲是在高压电线底下抽鱼竿时,鱼竿接触到高压电线而触电的。 现把具体情况描述如下:水库属水工团水管处管辖,其又把水库承包给私人。水库虽然有禁止游人玩耍的警示牌,但其并没有具体实施,来往钓鱼的人特别多,并收取每人15元的钓鱼费用。我父亲出事的地点离水边7-8米远。在高压电线附近并没有安全警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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