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注册了新公司名称,他能解雇我吗?我这边可以要求怎么样的赔偿?
更新时间:2020-08-31 08:04:58
问题描述:
您好,本人2019年10月21日入职公司(劳动
合同是总公司的名字签定),2020年12月总公司因发展加入新股东,注销了原来的营业执照,重新注册了新公司名称,
法人也变更了。全国其他分公司也相继注销,然后重新注册新公司。2020年3月20日和总公司解除旧公司名称签定的劳动合同,重新用新公司名字签定了新劳动合同(注:本人所在分公司办公地址和原来没变更前的办公地址一致);目前情况是广东省所有分公司包含县域机构全体人员集体跳槽到另一家公司,等于是广东的公司只剩我一个员工没提交离职申请。因本人刚好在孕期,预产期是10月份,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总公司决定注销我所在的分公司,那么我这边可以有什么述求?他能解雇我吗?如果他提解约,我这边可以要求怎么样的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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