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一同事借我钱悄悄走了,我现在想到法院起诉他,我只有他写的借条,他家里的电话,知道他是安徽桐城人,有他的士官复员证.可法院说我不能提供他的具体家庭地址和他在广州暂住一年以上的证明.不予立案.这合理
更新时间:2004-11-20 10:28:57
问题描述:
我公司一同事借我钱悄悄走了,我现在想到法院起诉他,我只有他写的借条,他家里的电话,知道他是安徽桐城人,有他的士官复员证.可法院说我不能提供他的具体家庭地址和他在广州暂住一年以上的证明.不予立案.这合理吗.我要起诉他,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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