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到法院起诉,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谢谢
更新时间:2004-11-18 13:32:30
问题描述:
我是XX公司负责人,租赁青岛XX科技有限公司厂房租赁期限一年,2004年11月10日晚厂房造成了部分坍塌,因晚下大雨造成了厂房进水,砸坏了物品,使在做实验的化工原料被毁,报废,现造成了经济埙失5万余元,11月11号我找到了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厂长)要求派人查看,尽快维修,厂长答应查看,我几次催没去,当日下午好不易请到了物业人员到车间看,负责人当时对修房人员讲了,我马上和上级汇报修,修房款暂有我公司垫付,青岛XX电子有限公司同意,但11月11号无信了,最使人吃惊的是11月12日青岛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厂长刘XX,通知我房子不修了合同到期马上收回,按照房屋租赁合同条例规定,青岛XX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严正违反了房屋租赁合同,已给我公司造成了严重埙失。现在厂房物品不敢动,停止了全部工作。请律师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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