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依法享有的权益
劳动者依法退休后,应享有的补发工资应到位。如果养老保险金未到位,劳动者可向社保局咨询。
### 养老保险相关规定
1.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2.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会给予补贴。
3.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且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后,个人账户余额可
继承。
4. 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及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5.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十五年者,可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十五年者,可选择缴费至满十五年或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待遇。
6.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者,可领取病残津贴,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7.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8.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争议解决途径
用人单位或个人对社保费
征收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的行为有异议时,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
行政诉讼。个人与用人单位发生社保争议时,可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侵害个人社保权益时,个人亦可要求社保行政部门或社保费征收机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