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矿井下受工伤,右脚脚面脚心贯通。经劳动鉴定伤情,根据伤情进行赔偿。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24个月、二级伤残22个月、三级伤残20个月、四级伤残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90%、二级伤残85%、三级伤残80%、四级伤残75%的本人工资。如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转为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此外,职工和用人单位还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16个月、六级伤残14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
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70%、六级伤残60%的本人工资。如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12个月、八级伤残10个月、九级伤残8个月、十级伤残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劳动
合同期满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此外,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需治疗的,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职工因工死亡时,其直系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同时,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或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其直系亲属也可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另外,工伤职工在特定情况下将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