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方提出民事赔偿,让我去法院执行庭赔偿受害方。到了法院该怎么做?赔偿这一块该怎么划分?
更新时间:2020-09-28 09:05:14
问题描述:
2010年一共4个人打架当时只抓到我一个人,派出所按照治安处罚教养一年。受害方提出民事赔偿,法院判赔偿1万
连带责任。法院来电话,让我去
法院执行庭赔偿受害方。现在我打听出来其中两个人在哪里工作,请问我该怎么办?到了法院该怎么做?事情不是我挑起的争端,是否有主次之分?赔偿这一块该怎么划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