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的是,现在我准备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我目前需要做的是什么?还有我在这场官司上的赢面有多大?如果他在公司帐目上动手脚,是否我会什么也得不到?我已经决定和他打这场官司了,不管怎样,我是最近才从了解
更新时间:2004-11-06 22:14:21
问题描述:
我是一位幕墙设计师,今年6月份认识一位上海人,他也做幕墙,不过是他自己有公司,7月我与他合股做工程,用他原来的公司,我投入3万人民币现金,他投入10万。因为原来的公司已经没有资金。接下来我负责设计和现场施工管理,在做第一个工程的过程中发现她是一个不讲信用的人,所以决定退出,但是我在第一个工程快完成的时候提出散伙,他没有答应,答应在第二个工程完成以后和我结算,我也同意。在10月份,第二次提出解散的问题他一再拖延。11月5日我与他再次谈起此事,他给我的答复是第一个工程可以按我们签的协议分成,第二个我只拿设计费。我没有答应。在此之前,我还做个其他一些工程的投标,都是他接的生意,目前没有回音。我的要求不高,让他把以前的账先理清楚,我才会把接下来一个可能要做的功成的图纸给他,他威胁我如果哪天不把图纸给他,以后就不会给我一分钱。我和他之间只有一份我们两个人签的协议。在合作期间,他不让我看任何公司的帐目,我的想法是赶紧做完工程,所以没有管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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