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前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发告知函说我没在指定日期内前去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我该怎么与开发商
更新时间:2020-08-09 21:28:10
问题描述:
本人在2019年7月份在一楼盘处签订了预留房号保证金协议,交了22万元正预订了店铺6号。预订时售楼员介绍说明店铺门是钢化玻璃材质建造的,图纸标注门的为灰色玻璃框8厚钢化玻璃门。2020年7月15日称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证,通知前去签订商品房
买卖合同。前去售楼处得知门改建卷闸门,卷闸门与钢化玻璃门差价在几千元,因此找开发商协商,开发商没处理。打12345电话投诉开发商,开发商找我去协商,用送电冰箱来解决,我没同意。在问题没解决的情况下,开发商发告知函说我没在指定日期内前去签订商品房买卖
合同,就将我预订的商铺另行处理。我该怎么与开发商对抗处理?一定要去走法律途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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