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原户主名字,当时写协议时我们并没有写如若房主收回协议要补偿我们多少钱,这个收据应该怎么写
更新时间:2020-08-26 20:09:28
问题描述: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家在城镇上10年以前买了一套房子。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至今房产证还是原户主名字,现在他家又买了房子需要过户,那个房子就属于属于
二手房他们家就要承担一些上税费用,找到我家,想让我们家把房产证过户到我们名下,可因为现在房子过户费用太大,我们家不想过户,房主说要收回房权,当时写协议时我们并没有写如若房主收回协议要补偿我们多少钱,所以房主要以10年前价格补偿我们收回房子,经后来再次协议我们给他拿这个二手房上税的钱两千左右,可是想让房主给我们写个收据证明收到钱以后房主再买三套房四套房跟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了,这个收据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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