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你好:我想請問一下,我的戶口是否應該還在原單位所在地,檔案是否還在原單位?如果我只想遷檔案,不想遷戶口是否可以?由於我是在試用期自離,但是又沒有通知單位負責人,對於合同中的違約情形是否要
更新时间:2004-11-03 11:22:14
问题描述:
律師你好: 我于2000年7月畢業后在安徽一家國營單位工作,并且簽定了一份六年的工作合同,試用期六個月,但是由於公司體制問題,且為了前途考慮,就于11月從單位自離,并且沒有通知單位負責人,所以單位以此為由對我以開除處理,至今以有4年沒有同原單位聯繫,我的檔案戶口我也沒有去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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