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结果为肇事车负有全部过错,但肇事车主(有保险)认为应由保险公司赔偿而不愿垫付入院治疗费.目前本人已无力垫付,为能继续治疗,应通过何部门及何种方法垫付治疗费用?是否需要聘请律师?
更新时间:2004-11-03 19:28:25
问题描述:
2004年9月25号8时15分许,肇事车主驾驶小型客车沿辽阳西路西向东行驶至辽阳西路1号楼前时,适遇本人母亲由南向北横过辽阳西路.小型客车前头与本人母亲身体相接触,致其受伤.现正在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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