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姥爷留下的亲笔写的并签字的两份文件是否还生效?是否我母亲可以继承?谢谢您,盼复!感谢!
更新时间:2004-10-27 21:28:57
问题描述:
姥爷生前曾将他名下的一处房子要过户给我母亲(他的二女儿),在99年的时候亲笔写下委托书:委托我母亲办理这所房子的相关事情;过户说明:将这所房子过户给我母亲,房子的一切由我母亲自行办理(房产本)和承担(各项费用、供暖费等)。但是当时没有办理公证,并且房本也因姥姥姥爷身体不好,母亲要照顾他们所以到今日还没有及时办理。姥爷姥姥在去年和今年分别去世。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