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可以拿到赔偿吗?
更新时间:2004-10-25 14:15:24
问题描述:
朋友儿子有一套定消房的产权,在房子造之前,他们决定把它卖掉,于是我们达成了协议,我们先给他们三万元定金,等房子造好后,他们交钥匙,我们支付剩余款项,但是没有写明违约要赔偿多少,签协议的人是我朋友的儿子,收款条上签的是朋友的名字,但是今年因为他儿子要结婚,他们不想卖掉房子了,于是打算退给我们定金,再赔偿一万元给我们,但是我们要求赔偿三万,加上定金就是六万,要是他们不同意我们就上告,房子产权是他儿子的,但是收款条上的人是他,而且他们的是定消房,好象不能买卖的,如果打官司的话他们会赢吗?? 他们这种算不算欺诈行为??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