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造假,我经过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医疗过错鉴定,不给做了。我下一步怎么办?
更新时间:2020-07-29 17:15:33
问题描述:
我受害人雷景香,在2017年11月6日被人不分青红皂白地用铁棍把我打成重残。住进了
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8号动手术,9号撵我出院,我不出院他们安排护士用给我服药的方法陷害我,我住院当时查体正常,病历上写者。出院半年后在人民医院和中医院查出,几项指标都不合格了。
张志大夫没给我看好损害,给我遗留下“后遗症”有些重伤没在病历上记载,病历造假,病历上的伤和入住院拍片显示的伤情完全不一样,大夫隐匿伤情。大夫给我造假了两次急诊门诊病历。
我有法院委托做出的伤残鉴定,鉴定书上写医院没给看好,遗留下了后遗症,有些伤情病历上没有记载。
我左手多发指骨骨折,手掌指骨脱,手腕骨脱位,左胳膊正中神经和尺神经损害,颈髓损害,颈腰软组织损害,后脑多处缺血。张志大夫给我治了左手环指内固定三个钢钉后。剩余的伤都没有给我治疗。我经过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做医疗过错鉴定,钱交了,听证会也开完了。过了20天后说做不了,不给做了。我下一步怎么办?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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