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请问:作为死者的子女,他们能否向肇事司机索要他们18周岁前的生活费以及教育费用?
更新时间:2004-10-15 21:33:12
问题描述:
高速公路东西走向,村子在路南。当天晚上8点40分许,一满载碎石子高速行驶的农用卡车将一路上行走的50岁农村妇女当场撞死。公路上从有血迹开始到]死者最后的死亡位置近乎60米,农用车最后停在死者身旁,路北,碎石子撒在路边。当地交通警察大队已开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肇事司机负全部责任。死者原属a村人,并生有一男一女。儿子今年21岁,现正在某大学读大四;女儿2002年大学毕业,现在镇初级中学任教,今年刚出嫁。1990年,死者与前夫离婚,后改嫁他人。离婚时子女到底判给谁抚养,至今已无从查证。这一对子女18周岁前,一直由其生父抚养,而死者从未给他们支付任何生活及教育费用。死者前夫为抚养子女,至今欠债3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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