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是我在网上借款合同的第十条还是欺骗
更新时间:2020-08-02 07:35:00
问题描述:
根据金融信贷条例规定 担保方承担借款方担保贷款风险 下款前需验证借款方个人还款能力 借款方须在本人账户上预存贷款额度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六十的资金(不需要长期固定 收到贷款后可一起取走) 金融监管部门认证完成后 十分钟之内将款项直接划拨至借款方
合同填写帐户上 如果借款方签完合同而不能按合同条款履行的话 将视为严重蓄意骗贷处理 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这是我在网上
借款合同的第十条 我想问一下这是正常还是欺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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