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派出所此举是否合法,是否滥用职权,我将如何讨回自己的权利和被扣押物件,期待您的回复,谢谢
更新时间:2004-09-26 18:16:32
问题描述:
律师你好,我有一件事情咨询,24日凌晨我们几个人在吃饭的时候,被几个人酒后闹事而殴打我们之中一人,由于7个人打一个人,所以我们中的那个人出于保护自己而跟他们打起来,而其中我一直是在劝架和拉架并未动手,后110来后和我一起的其他人都走了,我被带到派出所,因为此事我没有参与,本应该我只是作为见证此件事情而去做个口供而已,可派出所将我从晚上12点多点一直滞留到上午11点,在上午10-11点间做的笔录,本来毫无关系的我却被扣押身份证,900元钱和一部手机,并且让我将被打并因反抗而和其他人打在一起的人给带过去,可是那个人根本联系不上,本应警察做的事情却要我去寻找,而本无任何关系,并无犯罪的我却被扣留身份证,900元钱和一部手机,并且因为电话被扣留而影响到正常的业务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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