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追回一部分经济损失?该如何追回?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谢谢!
更新时间:2004-09-26 09:41:15
问题描述:
我跟男友相恋八年,因为家庭缘故还没有结婚。后来一起来青岛打工。我在这里给他租了房子,买了好多家用电器等一些物品。还帮他找了一份工作。在来青岛之前,他在家里又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并偷偷来往过,后来被我发现后闹了一阵我原谅了他。现在他由于不甘寂寞又跟那个女孩子联系上了。而且还住在我给他租的房子里。我心灰意冷决定和他断了。今天我去房子里一看,他们居然把我买的东西全部卖了,人去楼空。除此之外,在我们一起的八年里,我还给他买过价值不菲的手表,手机,西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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