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们还能否通过合理的途径办理营业执照?社会对我们这样的体育事业行业在工商注册上能否给予特殊的照顾?如果办不到牌照我们还能否继续经营?如果工商局的人员处理我们这样的案件会采取什么样的手段?他们的
更新时间:2004-10-13 12:25:03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冗阅读我的咨询记录,谢谢! 事情是这样的:我是一名乒乓球教练,今年25岁,以前是福建省乒乓球队退役队员,后来进修福建体育学院运动系乒乓球班。我是在去年租下小区的一套房子,主要从事少儿乒乓球培训,学生大多是小区内的一些小朋友,开办以来我们培养出了好几个优秀的乒乓球苗子。去年刚开办的时候我去所在地的工商所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可是后来他们在审批的时候以我处为居民住房场所,不属于商业场所而无法完成审批,因此执照也就一直领不到。 在开办培训班之后的一年多以来,我们一直很注意做好隔音措施,我们的训练场所在一楼,也就是最底层。每次训练都是关门关窗,房间基本上处于封闭状况,夏天就开空调,冬天就开排气扇。加上乒乓球运动不同于其他很剧烈的运动,训练的对象又都是小朋友,我们训练管理又严格,所以吵闹声和打乒乓球声是很小的,我们走到房间外是基本上听不到声音的,更不用说什么噪音了,因为没有声响,所以有好多新来报名的小朋友家长都说以前都不知道我们在办培训班。还有就是我们也很注意和周围的住户搞好关系,毕竟我们还没办牌照,怕有人投诉,因此我们二楼的四家住户就有三家住户的小朋友也都先后参加了我们的培训班。 可是,近日有我所在地的工商部门到我处,以周围住户投诉的理由说我们无照经营,要我们停止从事培训活动,否则要按规定处理。 事后我在想,我们开办这个乒乓球培训班虽说挣取一点小小的报酬(培训费),但我们也是付出辛苦劳动得来的,另一方面我们也时时处处本着为祖国培养乒乓球后备人才的宗旨,不说以后能有哪个小朋友能拿到什么骄人的成绩,单说我们发扬国球,把祖国的后一代身体锻炼的棒棒的,让他们从此认识乒乓球,也是算为社会,为体育事业作出贡献了呀。再说象我们这样毕业出来之后只会打球,其他行业都不怎么适应的乒乓球人才他们能做什么工作?中国的乒乓球人才又很多,我开创了这条路子,也为好几个类似我的同行解决了就业问题啊!那么一点点培训费,扣掉房租和水电等杂费,其实我们也跟打工赚的钱差不多。为什么政府还要这么严格的采取工商制止的手段? 薛律师,再次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帮我们想想办法,或者提供我们解决上述问题的对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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