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补偿损失。
更新时间:2004-09-25 20:52:04
问题描述:
事情是这样的:我爱人以及他们医院的所有同事都是在交了50000.00人民币才进去从事医务工作的,该医院是江苏省兴化市戴南镇董北医疗中心。当初,进去医院的时候,院长答应了很多诱人的条件,比如:劳保,一年后工资上浮等等。但从现在看,什么承诺都没有达成。而且,现在前任的院长意图把医院承包出去,各个科室由科室内医生自己个人承包,还拖欠3个月工资。关键是当初他们都没有签订任何合同,不知道这事情可否能够通过什么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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