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请教,如果遗嘱中指出该房屋全部转给大儿子,会不会引起争议?并且因此给二儿子和女儿找到依据,认为他们有权获得父亲的那部分房产,从而造成遗嘱无效?
更新时间:2004-10-12 16:58:30
问题描述:
您好!我受亲友之托帮助拟定遗嘱。在拟定过程有些问题想请教。我的亲友有一套价值35万元的住房,但是这套房子是她与先生的共有财产,由于先生突发疾病去世,未有所交代,现在她想立一份遗嘱,将房子转为大儿子名下,同时她又怕因此引起二儿子与女儿的争夺,所以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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