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991年再婚,婚前有住房一套,同事说:在婚八年以上属于与我在婚丈夫共同财产,这种说法对吗?(注:这套住房是用我和后老伴的工龄买断的)是否属于我个人财产。如果不属于我个人财产,我将如何立遗嘱把
更新时间:2004-09-22 15:47:17
问题描述:
你好!我1991年再婚,婚前有住房一套,同事说:在婚八年以上属于与我在婚丈夫共同财产,这种说法对吗?(注:这套住房是用我和后老伴的工龄买断的)是否属于我个人财产。如果不属于我个人财产,我将如何立遗嘱把我生前所有财产让我儿子继承,我儿子将拥有多少产权,遗嘱必须用公证吗?请详细说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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