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权力让我马上结束工作吗?是否应该做到十月底?我的年终奖应该怎么算?还有以前发的工资里扣百分之三十的钱可以拿回来吗?
更新时间:2004-09-21 02:10:02
问题描述:
我的劳动合约到十月底,公司今天通知道我解约,但要求我明天就办移交,结束工作。是否应该是提前一个月通知我,那我是否应该做到十月底?但是我提出疑问,(因为我们是跟人力公司签的合约),公司回答我说因为他们跟人力公司也有签约,只要是我违反约定中的一条,他们都有权力马上解约,不用提前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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