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此款是否可以认定为挪用扶贫资金?问题二: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问题三:镇所有干部均认为属于违纪行为,不够成挪用公款罪妥否?问题四:如法院最后以挪用公款定罪,继续上诉,是否有胜诉的可能。
更新时间:2004-09-16 21:23:29
问题描述:
我镇在2001度以镇企业从银行抵押贷回(低息贷款)40万,由镇扶贫办负责用于发展大棚蔬菜,发放资金后剩余7万余元,由镇六名干部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以农行扶贫贷款约据发放给镇干部(贷款期限为一年),用于盖房或看病.干部已按时归还本息,检察院以挪用公款罪(挪用扶贫资金)以将主管领导起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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