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不知道对于我弟的失踪他们公司应承担什么样的责任?2.我的经济担保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我弟已收的货款我应承担赔偿责任吗?3.通过那种方法我这个问题才能得到妥善的解决?
更新时间:2004-09-24 13:05:40
问题描述:
我弟在外地的一家销售公司工作,在这个公司已有俩年有余到目前为止都没有签定过劳务合同,但是在工作中所需的一些如法人委托书之类的东西也都得到过相关客户的认可.在今年年初我给他做过经济担保,但是由于是在异地当时我的一些相关证明都是通过传真件在他们公司入的档.前不久由于我弟从事销售经常出差一天晚上他突然给我打来一个电话说人身很不安全遇到了意外到现在都没音讯我不知他当时通知了公司没有.但前不久他们公司通知我去一趟。说我弟遗留下有几十万的应收帐款需要由我来赔偿,至于我弟的失踪他们是会配合我们寻找的。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据他们公司的财务人员讲我弟身上应该有10多万的现金他的无端失踪我想也与这个有关系。因为正是月底其中有一部分应收帐款我弟已收.至于我弟到目前为止是携款潜逃还是遭遇意外都不清楚.一直联系不上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