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部找我说要么辞职,公司不予赔偿。期间没有任何收入,我能上告该公司吗?可我不知道该收集什么样的证据
更新时间:2020-07-16 01:24:32
问题描述:
我在超市上班期间把脚扭了,医生说我扭伤引发了骨关节炎,两个月后仍无法上班,人事部找我说要么辞职,要么停薪待职。期间药费报销。我去找劳动局,劳动局说我这是旧伤,公司不予赔偿。我没办法,只好辞职,可时间太长,现在都五个月了,还没好,期间没有任何收入,对我的生活是一种压力,我能上告该公司吗?可我不知道该收集什么样的
证据,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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