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医院有没有过错?该对病人的病情延误治疗负责任吗?
更新时间:2004-09-14 20:54:22
问题描述:
我爱人于7月4日下午突发疾病,5日住入淮南某医院,被诊断为肝硬化,腹水,门静脉高压和急性肾炎,每周都有抽血作肝功能化验和B超检查等常规检查,每次的结果都说越来越好,刚入院时我曾要求转院,但院方没有允许,又提出请专家来诊治,院方答应了, 但到三周后才请来,当时我还询问能否用白蛋白,值班医生说不用,后来专家来了说应该用,才给用的,专家还提出了许多项目没有检查的都要检查,因为他说的一些是专业名词,具体的项目我不太清楚,但是我听明白了医院的检查不全面,住院到一个月时,院方说病情基本控制,可以出院了,各项指标都正常了,但是腹水和胸水没有完全消除,说要最后查一次看看腹水量多少,回家慢慢消,住院期间病人日渐消瘦,食欲不振,但精神还好。最后的CT检查结果就象晴天霹雳,把我们打晕了,医院竟然告诉我们他有肝癌,而且是晚期,已经无法医治,虽然我强忍悲愤,带着爱人立刻连夜转到了上海中山医院做治疗,终因太晚,失去治疗时机,我爱人才35岁,于8月7日含恨离开人世。我到中山医院时曾请教教授,一个月前做B超能不能发现癌细胞,应不应该做CT检查?一个月前来治疗会有转机吗?他们说B超能看到的,治疗的时机越早越好。骤然间眼看着自己的爱人被病魔折磨,虽然想尽办法,却因发现的太晚耽误了治疗,无法挽救他的生命,那种肝肠寸断的痛苦难以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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