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种情况下,我提起诉讼得话可以拿回本该属于我得奖金么?我应该还要准备些什么材料呢?
更新时间:2004-09-25 18:51:26
问题描述:
原来公司的奖金是半年发一次,一般是1月1号到6月31号为考核上半年的奖金时间段,后半年则到12月31号,我们是驻外办事处,奖金是由办事处的几个负责人评定,汇总完形成一个分数表,然后交由公司进行一些修正分数,接着老板决定给办事处一个奖金总数,最后根据评定表上的分数按比例进行发放.我们公司的奖金跟其他公司的有些不同,面试时谈工资组成时分成基本工资+出差补贴+满勤+奖金,而且还说明奖金是半年发放一次,强调每个月可以拿到800—1000的奖金.我的情况是,我在8月份初时提出辞职,距我申请离职的时间超过一个月,最后公司同意离职,也就是我在9月初正常离职.前半年的奖金本应该最迟在8月份发放,但是公司等我离职的第三天就发放了办事处的奖金,但没有发给我.公司给我的理由是奖金只发放给在职人员.在前半年1月到6月31号期间我认真工作,没有出错,而且评定奖金的分数也排在前几吧(就是说按正常情况发放奖金时我应该拿到的奖金也是排在前几的),并且办事处经理早在6月底就把评定表发回了公司.我就想咨询下这种情况下,能拿回本该发放给我的前半年奖金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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