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的手续、流程:
1. 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
2. 如果孩子已经上了户口,需要办理户口迁移,只需携带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如果孩子还未上户口,则需要离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
计划生育服务手册》以及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
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3. 根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并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4. 持有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5. 持《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
如果是法院调解或判决离婚,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管理处办理:
1. 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并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
2. 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 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可以采取以下两个办法:
1. 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 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
总的来说,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需要离婚夫妻双方配合,以协商为主。如果一方故意阻挠或拖延,去法院起诉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