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条罪成立吗?为什么罪扣了15天不放人?又没有什么消息,也不给见人。那土地我们的,我们是否应该有收取承包费的权利?公安局这样做对不对?我们是否要上告?
更新时间:2004-08-31 11:06:39
问题描述:
一江边地是我们一条村管理的,有另一个村子的一个人,在没有承包的情况下,占用此地用于抽沙子搞沙场。我们村要承包他负承包费,他不给还说那地是他的。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要求他拆除他的沙场,他不拆,我们村就把通过我们所属地的东西拆了。就因这样他报警,公安局随后以破坏公共财物罪扣留了我们村6个人。到目前为此扣留以超过15天,没有任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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