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期限约定为3年,借款期限2016年1月10到2017年1月10日,担保合同约定保证人保证期为2年,请问就此案件担保人
更新时间:2020-07-01 09:02:41
问题描述:
借款期限2016年1月10到2017年1月10日,贷款人在2017年1月17日死亡,此贷款逾期未还,然信用社在2019年10月24日起诉借款人的妻女及担保人。
担保合同约定保证人保证期为2年,期间担保人没有再签任何
合同,请问就此案件担保人还需要偿还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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