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房东该不该为我增加供电量?2、大房东该不该提供相关资料给第三方办理执照?3、大房东向第三方(转租方)收取物业管理费合法吗?4、如果我收了外资厂租金转租合同生效后一旦发生纠纷我将承担多大的法律后果
更新时间:2004-08-31 16:49:04
问题描述:
今年元旦,我与大房东签订了为期十年的厂房租赁合同书。其后,我有部份厂房转租,自已留用部份。因经营不善停业,并在本月初我又与一外资厂签订了租赁合同(因对方资金问题,我暂未收钱,第二份转租合同尚未生效,而到最近是因为我与大房东的纠纷造成外资厂又不敢把房租交给我)。现外资厂已把工厂迁移到我处,装修已完成,设备已安装调试好,但大房东想毁约。合同明文规定,我可以转租全部或部份面积,且不因转租而改变我与大房东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若我不同意退房给他,他便以不增加供电量和不提供房产土地证给外资厂办理执照更改以及要向第三方(两个转租方)另外收取物业管理费否则不给开厂门等相威协。合同规定,大房东保证提供30KVA的供电量给我且供电增容的手续由他负责申办,我只需每1KVA每年支付100元给他作为供电增容费,但合同没写我若增供电量怎么处理,也没写大房东在我转租时必须提供相关资料给第三方办执照。而我与外资厂的合同中对供电有要求,即提供10KVA的供电量,新增供电量按每KVA每年支付100元给我,供电增容手续由我负责申办。合同规定双方以书面通知为准。目前大房东尚未有实质性的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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