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他们婚姻超过一定时间,婚前这样的公证具不具有法律效力。2。继母的小孩有没有权利在这个房子里居住。3。如果公证有效,我们要准备哪些材料?感谢律师能在百忙之中给于解答,谢谢!
更新时间:2004-08-16 20:06:08
问题描述:
我的母亲已于前年去世,父亲独居一套房子,产权是父亲的,现在想再婚,对方这位女士丧偶且带有一25岁的儿子,没有房子,没有结婚,我们三个子女怕未来继母的小孩会占有父亲的房子,父亲也想在婚前把房子进行公证,证明日后归我们三个子女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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