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能否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是否合理?
更新时间:2020-06-25 22:25:54
问题描述:
去年7月1日入职公司A,企业是私企,今年6月20日提出离职,老板同意,要求招聘到同岗位,交接工作之后在离开,入职开始只填了一张入职表,没有签劳动
合同,能否要求支付双倍工资??另外老板与他人合资来了另外一家公司B,要求我兼职B公司的行政工作,虽然工作不多,但是开始的时候口头约定会支付另外工作一部分的工资,后续以B公司也是他出资开的,我坐在A公司办公室也不是坐在B公司,而且工作很少为由,没有发放那部分工资,是否合理?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