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上前题下,我是否应该负担这个责任。是否应该赔偿请回复多谢
更新时间:2004-08-21 12:11:09
问题描述: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今年3月份与两个伙伴合作代理一个产品,并签定协议:共同负担市场开发费用均分利润,前期投资3500圆,并负连带责任。我管理财务,在7月22日晚上9点收货款回来放在家中,23日早7:30分共同出去送货,在10点回来发现家中被盗损失现金1万1千圆,警方认定为---入室盗窃-还没有破案。现在合伙人让我负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他们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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