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办才好?我打算请律师帮我办。不知道你们会不会接这小案件?我的电话是88230140阿潘
更新时间:2004-08-14 18:16:17
问题描述:
有几个问题想请教你。我今年在中介那里买了一二手楼。签临时合约时,他们并没给我们出示中介代理收费标准。当初我和屋主各签了3%和1%的佣金确认书。第二天,我才知道国家有规定买卖两家不能超过2.5%。找中介协商不成,他声称只要两方加起来不超过5%,就不违法。后来我又发现他帮我办按揭贷款的费用要高出另一按揭中心许多。所以后面的手续都是我和屋主以及一家按揭中心完成的。过程并不顺利,因为当初在地产中介那签定的合约有很多问题没提及或以文字形式写下。因为种种原因我拒绝付3%中介费,现在他把我告上法庭,要求我付3%中介费。卖方的1%已交了。我去过东山区以及市物价局咨询过,他们都说两方4%是多收了,但是国家的哪个规定“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总额的0.5-2.5%计收。”可理解为单方亦可为两方,我们必须举证,否则对我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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