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财产婚前财产,考虑到段没有子女,其余财产作为双方共同共有的财产。王芳的父母送出的首饰是什么性质的财产?
更新时间:2020-07-15 00:48:04
问题描述:
罗与王于1990年
结婚,婚前王的父母送给王一盒价值万元的首饰作为嫁妆。婚后两人生育女儿罗×。2011年王不幸遇车祸身亡。2017年,罗与段再婚。婚后两人感情很好,考虑到段没有子女,罗便与段商量,把首饰归段个人所有,其余财产作为双方
共同共有的财产。两人签订了协议并做了公证。后来,罗的女儿罗×知道了父亲和继母的协议后,非常生气,觉得父亲把母亲的东西送人,太不应该,便起诉至法院,要求段宁将首饰交出来。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的父母送出的首饰是什么性质的财产?罗与段订立的财产协议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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