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按人事待遇给的2500,并且他还说他已经口头上将职位调整为人事,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如何维护我的利益
更新时间:2020-06-19 10:08:02
问题描述:
事件起由:公司领导在6/14号上午与我谈话,以几件小事上工作态度不积极为由,让我换下一家或是调整工作态度,让我考虑选择。下午我给出答复选择辞职,交接完工作他批我即辞即走不扣工资。
咨询问题:1、工作每月15号发放上个月工资,现在6/19,五月份的工资仍未发放,并且发消息问领导和老板都不回消息,我是外地人,日常生活开支和房租都需要用钱,这样的情况我如何维护我的利益?
2、我是19年12月初入职的,公司未与我签订劳动
合同,入职岗位是前台,19年底前台和人事都辞职了,我又做前台又做人事以及处理公司日常大小事务,工资依然是按前台待遇给的,三月份领导与我谈职位待遇,由前台转为办公室主任,只简单说了负责公司日常大小事务以及招人,让我三月份先招个前台,三月份工资按人事2500算,四月份按办公室主任3000,四月初发了职位任命通知,五月份由于老板娘与老板因为考勤一事发生激励争吵,我出于怕领导此时提到钱的问题不好做便没有提,在发放工资后我口头上问过领导为什么四月份还是按人事待遇给的2500,他的回答是招聘不达标,六月初我整理了入职人员报表可以证明我的招聘并没有说不达标,以及所谓的标准他也从未说过,六月份我又提及待遇的问题,他给出的回答是没有做到办公室主任该做的事所以我拿不了办公室主任的待遇,如果说他觉得我能力不足可以一早发布降职通知,但是并没有,而是让我一直做着办公室主任的工作领人事的工资,并且他还说他已经口头上将职位调整为人事,如果需要纸质文件他现在也可以拟一份盖章证明(这段话我已经录音),请问这样的情况我如何维护我的利益?
3、二月份因疫情影响,公司让所有人员待复命回来上班,我2/1日从韶关坐车到广西玉林,复工时间从2/3推迟到2/16,最后于2/26正式申请复工上班,他在群里发过通知:2/13开始正常计算工资,外地人员每天30元餐费补助,结果三月份只发了餐补和七天工资,剩余十天仍未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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