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注销营业执照办理流程:
一、办理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二、办理需提交材料
1. 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需加盖公章);若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则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
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需加盖公章),并附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该证明应明确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及授权期限。若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同样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3. 提交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或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以及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公司被撤销的相关文件。
4. 提交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确认文件。有限责任公司需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若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相关机关已在清算报告上签署备案、确认意见,则无需再提交此项材料。若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则不提交此项材料,但需提交人民法院关于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书。
5. 提交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6. 提交清算组成员的《备案通知书》(公司破产程序终结后办理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7.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包括《注销公告》证明(需登报45天并保留报样)。若公司设有分公司,还需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8. 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副本。
9. 确保提交的申请书及其他申请材料均使用A4型纸。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企业登记机关公章或由指定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必要时会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
三、办理程序
公司需按要求备齐所有资料,经工商受理人员初审后,由工商审核人员核准,最终核发注销通知书。
四、办理期限
在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程序的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此办理流程免收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