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跟我协商同意那三个月按照一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20给到我,相关人也不愿意透露联系方式,请问什么
更新时间:2020-06-13 08:36:14
问题描述:
我们和一家酒店签了美工外包
合同,每月按照3500给到我,但是由于疫情期间,有一个多月没有做事,但是后期也做了,就跟我协商同意那三个月按照一个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20给到我,我也同意了。我就把发票和附加疫情协议寄给了他们,结果我等了很久,半个月前到现在一直打电话没人帮我解决,相关人也不愿意透露联系方式,现在过了一个多月才帮我把协议签了,并且五月,六月,我这边应该开发票了,只字不提;我找了他们前老板催钱,他们的回复相当好笑,说之前跟我对接的同事投诉我服务态度不好,然后说我疫情期间没做什么设计,所以这个问题就搁置了,但是合同上说拿到发票应该在十五天内完成支付钱。我真的对于他们理由很无语,我只是外包,合同上说2-5个工作日给到他们,现在是每天催,我经常从白天做到加班,甚至做到晚上十二点,我周末还要做,我其他事情根本做不了,在其他事情上面我有损失的,但这样我没有说过不做的包含这次拖欠钱,我也没有说不做的情况,我都有
证据和聊天记录的,这样的做法我不觉得应该发生在一个大公司内部里面,合同是否具有约束力?请问什么方式最快最有效催付钱呢?我可以要赔偿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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