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题那人联系不到了警察不接受此案,不帮我去找,2.公司认为我的证据不够。因为那人始终不承认是他拿的钱,所以谈不上赔,字据没有用3.公司要起诉的是店长,工作严重失职,把保险箱的钥匙弄丢,导致钱没了,
更新时间:2004-07-28 18:24:11
问题描述:
7月12日早店长发现保险箱的钥匙不见了,(7月11日15:00有用过)等至当晚23:00大夜副店来上班,用她的钥匙打开保险箱,发现里面一包营业款6099.7元不见了。随即查看录像带,看到7月11日晚班(15:00~23:00)当班职员将晚班的录像带擦掉了。第二天找来谈话,对于这事的解释是上班时有违反公司规定抽烟,不想让店长看到,对于钱他不承认,但愿意负责。并立下字据,说18日还钱,但18日并未还,14日时有去警局,警察说要15000才能立案,所以建议我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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