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也没有将劳动合同文本给我本人,是否属于违法?如果违法该承担什么责任和后果?是否有经济补偿?
更新时间:2020-06-10 06:19:38
问题描述:
各位律师好,本人是在酒店工作了两年多,于今年六月一日私自拿了公司的食物吃(注:只是食材半成品,需要加工才能吃)被公司监控发现了,公司找我去谈话,我也承认了,公司说这是偷窃行围,说要报警处理,但通过谈话最后没有报警(注:我是吃了部份,剩下的退还给公司,食物是放在酒店内,没有离开酒店,我不知道这种行围是否犯了
盗窃罪,希望各位律师帮解释下,谢谢)。现在公司要解顾我并和我解除了劳动
合同,我也签名了。但公司要我赔偿损失,吃了那部份食物按出品菜式价计算,而不是按进货价计算,公司这样做是否合理?我该怎样做才好,是否要接受呢?还有当时入职时公司只是让我在劳动合同上签名,而值到现在出事情,公司也没有将劳动合同文本给我本人,公司这样做是否属于违法?如果违法该承担什么责任和后果?对我这样的事情是否有帮助?我是否有经济补偿?谢谢各位律师帮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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