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债务通俗来说就是为满足家庭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前提是婚后。如果婚前的债务婚后转变为共同债务,如婚前购房婚后转化为两人共同财产,那么产生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的债务。共同债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
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
2. 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3.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4.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5.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6. 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7.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8.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9.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10.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不论双方是否已经离婚,均得对共同债务以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所有的财产清偿。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特征:
1.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 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 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
4.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5.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6.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7. 夫妻一方死亡时,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