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襄樊工程部在襄樊建楼的时间,地点都无异议,这是事实,请问?谢谢
更新时间:2004-07-29 21:28:38
问题描述:
律师 您好! 现在我找的证据时间都是2001年的,但不是一个工程发生的,因为该公司在襄樊有两个工程,现在都已停建1年多了,还没有完工.深圳公司和甲方签的工程重要合同是该职员起草的,上面有深圳总公司的章和法人签字,这可以作为证据吗? 还有,该职员到甲方领工程款,有盖深圳**公司襄樊工程部的财务章,也可证明该职员是该公司的职工吗? 总之,我希望证据越多越好,但对方律师还是咬该职员行为是个人行为怎么办>
承诺:保障您的权益,解决您的疑惑,我们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服务,5分钟内响应
立即咨询